钢丝网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钢丝网厂家
热门搜索:
技术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讯

年终聚餐饮酒过量死亡参与者竟然都难辞其咎

发布时间:2020-02-22 22:18:39 阅读: 来源:钢丝网厂家

年终聚餐饮酒过量死亡 参与者竟然都难辞其咎

城市在线新闻网讯 近日,南京浦口区的小胡家发生了一场悲剧。父亲胡万银参与单位年终聚餐,导致酒精中毒突然离开人世。他找到父亲生前单位,希望对方给个说法,单位竟以是个人聚餐为由,迟迟不愿意拿出处理意见。

事件:12瓶白酒下肚1人死亡

提起父亲生前的年底聚餐,刚大学毕业的小胡满腔悲痛。小胡告诉记者,父亲胡万银今年47岁,生前是明发集团的一名司机。 2010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行政部的李经理组织单位车队的工作人员聚餐,总共20个人,却带来了12瓶白酒。

20个人当中分成两桌,能饮酒的8个人被分到了一桌,也就是8个人喝了12瓶白酒,每人要喝多少酒呀。 胡万银的姐姐告诉记者,当晚11时许,她接到明发集团电话,电话中仅仅告知她,她弟弟酒喝多了,正在医院醒酒,让她前去护理。等她到了胡万银面前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事后,从相关部门出示的说明上,胡家人得知,胡万银是死于酒精中毒。

单位:竟然声称与公司无关

我们家属要求公司给一个说法,他们就是推卸。订餐是他们订的,白酒是他们带的,总共吃了1800块钱,还开了发票,所有驾驶员都可以做这个证明,这是公司行为。 胡万银的姐姐告诉记者。

而面对死者家属上门讨要说法,明发集团行政部的李经理声称这是个意外,哪个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件。他解释说,订餐是他(胡万银)跟庄队长一起去的,钱是庄队长付的,50块钱一个人,不够公司才贴。

此外,李经理一再强调,这次聚餐并不是单位组织的,而是胡万银和车队负责人庄队长共同发起的,是个人组织的,属于个人行为,单位不应该承担责任。

而庄队长表示: 这个确实是单位聚会,我也仅仅代表公司组织一下人员,因为我是负责车队的,但没有想到发生这样的悲剧。

律师: 公司难辞其咎

那么胡万银的离世是否属于个人酗酒所致,明发集团与此事毫不相干吗?对此,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陈政律师表示,公司一个部门的行为就应该视同公司的行为。只要是经过公司组织的,参与了这个事情,那么它就是聚会的一个组织者。作为一个饮酒的组织者,拿了12瓶白酒大量饮酒,公司本身就应该对可能产生的后果有一定的预见性,有这样一个先期的法律责任存在。 。

此外,陈律师表示,胡万银作为参与饮酒的工作人员之一,个人除了负有责任之外,所有参与饮酒人员都具有法律责任,都有对每一个饮酒者不能饮酒过量的义务存在,产生了后果,所有参与的饮酒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陈律师认为: 从这个案件上看,双方都有责任,公司说是个人聚会,与他们毫无关系,从法理上讲,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最终,在律师的协调下,明发集团一次性给予死者胡万银家属20万元补偿金。

健康顾问

小凡君

iEnglish类母语学习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