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七成
发布时间:2021-01-07 1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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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钢丝网厂家
袁媛
继厦门市提高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之后,公积金贷款也做出了调整。从11月29日起,在厦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厦门发布《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住房交易时点以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通知》规定,“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对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与商业贷款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那么,目前厦门市对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通知》对厦门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变。
与商业贷款对首套房一律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不同的是,公积金贷款的规定是: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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