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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店主强迫交易获刑两年半

发布时间:2020-02-11 04:37:26 阅读: 来源:钢丝网厂家

低价吸引顾客 高价销售产品 半年纠纷30起

在中关村一些不诚信经营的数码商家中,普遍采用低价吸引顾客来店,高价出售相机的“转型”法,以及偷换镜头等配件的“偷机”法强迫顾客进行交易。李某经营的数码商品店半年时间就引发此类纠纷30余起。

近日,海淀法院以使用欺诈、暴力手段强迫顾客完成交易罪判处李某等人有期徒刑。据介绍,这也是中关村首例强迫交易案宣判。

利诱威胁

受骗女顾客被吓哭

张女士在网上看到中关村e世界的一户商家销售的佳能60D套机只要6600元,而当时的市场价在8800元左右,于是与卖家电话联系,确认了价格后上门交易。当张女士来到店里时,员工张某接待了她。张某称,6600元的价格中所包括的镜头是水货,没有质量保证,如果要行货价格是8800元。不甘白来一趟的张女士提出能否附赠些配件,指明需要遥控器、内胆包等,张某报价9500元,张女士同意。

张某要求张女士先付款,然后取来相机让她查验,但是附赠的物品中没有内胆包,张女士质问时,店长李某过来,不承认赠品的事情,威胁并谩骂张女士,张女士被吓哭了,只能离开。第二天,张女士的丈夫和朋友5人来店里维权,由于言语冲突,李某等人叫来一帮人将张女士的丈夫打伤,李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转型”“偷机”

一套相机获利上万

李某交代,公司主要销售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经营之道就在于用批发价在网上打广告,吸引顾客来买东西。由于这些相机不挣钱,顾客来之后再向顾客推荐其他比较贵的相机,如果顾客懂行就少挣点,不懂行就卖贵点。

而具体操作的员工薛某总结公司的经营方式就是两点:“转型”和“偷机”。“转型”是指顾客来公司购买一款已经看好的相机,销售员在顾客看相机或者聊天过程中为顾客推荐另一款相机,在介绍两款相机的时候,把顾客已经看好的相机贬低称不如推荐的相机,如果顾客不了解推荐的机型,听了销售员的介绍想买,就按照顾客预算报,这么做挣的钱多,一台三四千元的相机可以挣1000元。“偷机”则是在“转型”未果的情况下称顾客在网上看的价格有瑕疵,并报上市场价,顾客同意就成交,这种价钱挣得相对较少。有时候该公司也会用副厂的低价镜头冒充原厂镜头卖给不懂行的顾客。

卖家让顾客先交款才给机器,如果顾客不满意公司也掌握主动。李某称除非质量问题一般不给退货,如果顾客在买走后发现价格贵来退货,一般也不退,采用送礼品退一部分钱的办法和顾客商量,如果强烈要求退的才给退。用这种方法,一套相机能挣1.2万元。赚到钱后,在网上拉客户的提15%,销售提10%,组长提10%,经理提10%。

黑心模式

半年纠纷30多起

黑心的经营模式使得该公司与顾客的冲突不断。员工关某称,公司经常和顾客发生矛盾,主要是顾客不满意,公司卖出去的相机镜头要求退货,公司不退,这样就经常和顾客吵架。

负责本案的检察官姜昊昂在整理案件证据材料时发现,有多名受害人与张女士具有相似的遭遇,从2010年12月开始至案发前的2011年7月,仅李某租用的一个店铺有关骗人欺客的报警记录就多达20余条,商场统计的有关相机和摄像机的购物纠纷,仅2011年1月至7月更高达30余条之多。

近日,店长李某和员工郑某等人犯强迫交易罪,由海淀法院判处两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2万到5万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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